中国加大了对通过香港上市的资金外流的审查力度

2月25日-来自彭博社周二消息,在创纪录的资本外流给人民币带来压力之后,我国正加大对国内企业海外投资及其通过港股转移资金的审查力度。

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有关部门已要求计划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IPO)或二次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如果想将资金转移到海外,就必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反对”的批准。

彭博社补充说,官员们告诉那些无法获得批准的中国公司,需将其资金汇回中国大陆。

目前,监管机构已开始更严格地审查企业以海外直接投资名义向海外转移的资金。

此前,中国企业(主要是科技企业)正在加快海外融资计划。

中国企业(尤其是在香港)的ipo预计也将在未来几年加快步伐,今年1月在香港提交的新申请为29份,而去年同期为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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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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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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