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运股东大会闹剧给夺权者定性 又是一场宝万之争?

新三板报-2020年3月16日-北京消息,宁波公运股东大会最新进展,宁波文旅集团官方网站显示,宁波国资委要求宁波国资委要求宁波文旅集团依法督促宁波公运切实保护公司职工和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切身利益,支持小股东和职工代表参与宁波公运治理,重大事项需充分征求职工和小股东意见,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并向新三板监管部门反映问题。

宁波公运股东大会事件有两个版本,第一版本是宁波公运的公告,说自3月6日下午3天到晚上22点35分,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发生激烈争论,导致多名股东情绪失控,又因在狭小空间内没有佩戴口罩,最终导致激烈争论了7个小时不欢而散,股东大会无法召开。第二个版本来自现场中小股东的媒体采访,因为现有董事长提前得知网上投票结果,知道自己会落选,因此故意拖延股东大会的召开,致使股东大会无法召开。

在这次股东大会上,最重要的议案是新任董事的选举,分为两派。一派为再任董事会成员,以赖兴祥为代表的王玉忠、叶晋盛、吴琰。另一派以大股东东钱永旭实控人朱静强为代表的朱彤、倪联群。对于一5个人的董事会,只要赢得三名董事会席位,就能掌握董事会的投票权。朱静强作为大股东的代表,自然获得一票董事会席位,所以只要争取到两名董事会席位,就赢得董事长的的职位,同时赢得宁波公运的控制权。

因此,上述参会股东向媒体讲述了这样一个情况,在临近下午3点的时候,朱静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原本投给赖兴祥提名董事的票,转投给了自己提名的董事。(这里要说的是,中小股东的信息提炼:朱静强借小股东方军之手提名朱彤和倪联群为董事,以迷惑赖兴祥)。所以,当赖兴祥提前得知网上投票结果之后,知道自己董事会被朱静强控制,所以就故意拖延7个多小时,使得董事会无法召开。

从董事会成员的职务来看,朱静强一派的新提名的两名董事均为公司外部董事。如果是为了达到获得董事会控制权而为之,那么确实对宁波公运不负责任。而1957年的赖兴祥本人已经过了退休年龄而不愿意放权,依然把持着宁波公运的董事长之职,对于公司的未来的发展同样不负责任。

宁波公运之所以成为新三板市场的明星股,其核心价值在于对垄断了宁波地区的客运权、高速救援、汽车年检权、市区加油站。每年的净利润都在1亿元到2亿元。而且年年进行分红。即便如此,未分配利润也达到10亿元之巨。由此看来,宁波公运的属于现金牛公司,也正因为如此,才赢得了新三板2000多户投资者的青睐。

从公开信息来看,第二大股东朱静强对控制董事会是势在必得。一方面其与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不断增持,以获得更多的投票权。另一方面,以每10股分20元的大比例分红向投资者派送红包。这次分红的股息率高达13.61%,是近5年以来,分最高的一次。最后是借中小股东方军之手提名新任董事,并在股东大会之前的几分钟一改现场投票的传统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先下手为强,准备给了赖兴祥最后一击。

令人没想到的是,赖兴祥立即获得了投票结果,也明白了股东大会的结果。因此采用拖延的方式,以职权干预正常的股东大会,更其无法正常召开,这样,网上投票的结果就不能执行,赖兴祥选择这种方式先保住自己董事长的职位,再想办法改变投票结果。

宁波国资委的要求看似照本宣科,实际是否定了媒体采访的结果,对认定朱静强所控制的东钱永旭涉嫌违法违规,并侵害股东利益。

难道这又是一场宝万之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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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5年前 (2020-04-17)

    公司的领导里有几个会干事的,小人到是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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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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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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