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2019年12月31日-北京消息,为提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引导主办券商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4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以下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专业服务质量(以下简称专业质量)是指主办券商通过开展推荐挂牌、发行并购、持续督导、做市、经纪等业务,为挂牌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服务情况。
合规执业质量(以下简称合规质量)是指主办券商在开展上述业务过程中的规范运作情况。
第二章 评价内容
(一)推荐挂牌业务指标。主要包括推荐股票在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挂牌的公司家数等。
(二)发行并购业务指标。主要包括股票发行次数,股票发行金额,并购重组次数,优先股发行次数,优先股发行金额,债券发行次数,债券发行金额等。
(三)持续督导业务指标。主要包括持续督导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挂牌公司家数,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率,持续督导挂牌公司临时报告错误率,持续督导挂牌公司违规率等。
(四)做市业务指标。主要包括做市商做市规模、流动性提供情况和报价质量,具体评价指标及权重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另行规定。
(五)经纪业务指标。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股票金额,新增合格投资者开户数量等。
(六)综合业务指标。主要包括发布新三板行业及个股研究报告数量,新三板行业研究报告覆盖率,发行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数量,发行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净值,配合测试完成情况等。
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是指主办券商在开展推荐挂牌、发行并购、持续督导、做市、经纪及综合业务等执业过程中因未勤勉尽责而出现的工作质量低或不规范,但未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行为。
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是指主办券商及其业务人员因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而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以及在从事涉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三章 评价方法
(一)季度评价。全国股转公司于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的第15个交易日前,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公示主办券商执业质量情况。
(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股转公司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示主办券商上一年度执业质量分档结果。
主办券商季度执业质量评价分值由基础分值、主办券商各单项业务评价分值加总计算。
年度评价分值由基础分值、主办券商各单项业务评价分值以及专项评价分值加总计算。
每项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得分根据各评价指标与全行业该评价指标最优值(以下称满分参考量)的比值确定。
专业质量评价指标项的内容及权重见附表。
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公布并根据市场监管情况予以调整。
(一)被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每次扣4分。
(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暂不受理出具的文件、暂停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每次扣5分。
(三)被实施纪律处分的,每次扣8分。
主办券商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被采取上述措施的,按以上原则减半扣分。
主办券商因同一事项在以前评价期已被扣分但未达到最高扣分值的,按最高扣分值与已扣分值的差额扣分。
全国股转公司于每年第四季度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下一年度专项评价指标及分值。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及运用
(一)一档为排名前20%(含)的主办券商;
(二)二档为排名前20%-60%(含)的主办券商;
(三)三档为排名前60%-80%(含)的主办券商;
(四)四档为排名80%之后的主办券商。
(一)在评价期内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直接认定为四档。
(二)从事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给市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认定为四档。
全国股转公司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主办券商反馈复议结果。主办券商或相关方提供、补正复议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复议期。
经复议确需调整主办券商评价结果的,全国股转公司在反馈复议结果后公布更正后的主办券商评价结果。
年度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全国股转系统新业务或新产品试点顺序的依据。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对主办券商在日常报告频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
第五章 附则
附表:主办券商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附表
主办券商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业务类别 | 指标项 | 指标说明 | 指标占比 | 满分参考量 | 分值计算 |
推荐挂牌业务 (20分) | 推荐挂牌公司家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推荐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家数。经调整后的推荐挂牌公司家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主办券商推荐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挂牌公司家数调整值分别为1、1.5、2。 | 100% | 该指标数值的最大值 | 分值=指标满分×(指标结果/满分参考量) |
发行并购 业务 (20分) | 股票发行次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推荐服务的股票发行次数1。股票发行次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27.5% | ||
股票发行金额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推荐服务的股票发行融资金额2。股票发行金额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27.5% | |||
并购重组次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的并购重组服务次数3。并购重组次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债券发行次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承销的可转换债券等债券的发行次数。债券发行次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7.5% | |||
债券发行金额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承销的可转换债券等债券的发行融资金额。债券发行金额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7.5% | |||
优先股发行次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推荐服务的优先股发行次数。优先股发行次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5% | |||
优先股发行金额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推荐服务的优先股发行融资金额。优先股发行金额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5% | |||
持续督导业务 (20分) | 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家数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挂牌公司家数4。经调整后的持续督导企业家数越多,指标分值越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挂牌公司家数调整值分别为1、1.5、2。 | 50% | ||
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率 | 评价期末,按要求披露定期报告5的持续督导企业家数占其全部应披露定期报告的持续督导企业家数的比例。持续督导企业定期报告披露率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持续督导挂牌公司临时报告错误率 | 评价期内,临时报告错误数量占其全部披露临时报告数量的比例。临时报告错误情形包括主办券商对持续督导企业临时报告进行更正或补充、补发,及错误选择公告上传类别等。临时报告错误率越低,指标分值越高。 | 10% | 该指标数值的最小值 | 分值=指标满分×[(100%-指标结果)/(100%-满分参考量)] | |
持续督导挂牌公司违规率 | 评价期内,持续督导的违规企业家数占其全部持续督导企业家数6的比例。持续督导企业违规率越低,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做市业务 (20分) |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的得分项指标、权重及计算方法计算。 | ||||
经纪业务 (10分) | 代理买卖股票金额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服务的股票成交金额。代理买卖股票金额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50% |
该指标数值的最大值 |
分值=指标满分×(指标结果/满分参考量) |
新增合格投资者开户数量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新增的合格投资者开户数量。新增合格投资者开户数量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50% | |||
综合业务 (10分) | 发布新三板行业及个股研究报告数量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发布的新三板行业及个股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数量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新三板行业研究报告覆盖率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发布的新三板行业研究报告的行业覆盖情况7。研究报告行业覆盖率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发行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数量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及其子公司发行或存续的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数量。相关产品数量越多,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发行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净值 | 评价期末,主办券商及其子公司发行或存续的已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产品净值的算术平均值。产品净值均值越高,指标分值越高。 | 20% | |||
配合测试完成情况 | 评价期内,主办券商配合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系统测试完成情况。按要求配合完成系统测试,指标分值满分;未按要求完成,指标分值为0。 | 20% |
1.不含挂牌公司自办发行次数。
2.不含挂牌公司自办发行金额。
3.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服务的,仅在“并购重组次数”指标记录1次,不在“股票发行次数”指标重复记录。
4.此处指评价期期初、期末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挂牌公司家数的平均值。
5.此处“定期报告”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6.此处指评价期期初、期末主办券商全部持续督导企业家数的平均值。
7.“新三板行业研究报告覆盖率”的计算方法为:评价期间主办券商发布的新三板行业研究报告所覆盖行业数量与《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分类总数的比值。
数据有问题!
这他妈的是啥东西,胡咧咧
密码保护
美国这是着急了,应该还会有动作。
不知道这6万亿来自哪里?是不是供应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