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拒收”传统行业企业?NO!

5月8日,深交所就创业板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券商征求意见,备受市场关注。

据券商人士透露,传统行业比如农林牧渔、采矿、食品饮料、金融、房地产、仓储邮政等,监管层原则上不支持这类行业的企业,而这也被部分市场人士理解为创业板对传统行业关上了门,显然存在一定的误读。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这份文件实际上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足够的包容性。可以明确的是,上述行业如果与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有深度融合,仍然可以到创业板上市,这也体现了创业板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变化下,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定位。

相反,总体来看,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类别限制不会太多,而是进一步覆盖到更多类型的企业,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对于少数属于上述负面清单行业的在审存量企业,可以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向深交所申报在创业板上市。深交所充分考虑了存量企业的并购重组需求,为其进行转型升级或产业并购留下制度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这体现了创业板充分考虑了新老衔接,兼顾存量与增量市场,提高了制度的包容性。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了解到,5月8日深交所就“负面清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向保荐机构征求意见。

据券商介绍,《暂行规定》结合创业板现有板块特征,对创业板定位进行了明确,对保荐人重点推荐企业、限制申报行业等进行了规定。由于涉及“负面清单”行业,备受市场关注。

根据此前监管层的表态,创业板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在此定位下,创业板设置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包括农林牧渔、农副食品加工、采矿、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黑色金属、电力热力燃气、建筑、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和修理等传统行业,原则上不支持属于上述行业的企业申报创业板上市。

不过,这份“负面清单”这也被部分市场人士理解为创业板对传统行业关上了门,显然存在一定的误读。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这份文件实际上为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预留足够空间。

可以明确的是,上述行业如果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仍可以在创业板上市,这也体现了创业板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变化下,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定位。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创业板的“负面清单”征求意见,实际上是体现了更精准服务“三创”“四新”企业的定位,与科创板、新三板、主板等其他板块各有侧重,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对于传统企业也并不是一刀切,与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有深度融合的企业也同样支持,体现了包容性。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负面清单被过度解读了,衣食住行等传统行业是民生之本,传统行业转型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改委的创业板改革意见明确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深交所负面清单也提出了传统行业上创业板的例外情形,一棍子打死是不可能的事,与中央政策导向不符。”

相反,总体来看,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类别限制不会太多。创业板推动注册制改革核心就是进一步覆盖到更多类型的企业,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并购重组新规“撑腰”产业整合与升级

截至4月27日,创业板在审200家,过会 21 家。

据券商透露,考虑到创业板在审企业有少数属于上述负面清单行业,根据平移方案相关安排,这些在审企业可以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向深交所申报在创业板上市。

并购重组制度也是创业板改革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招,本次改革在《重组审核规则》制定中充分考虑存量企业的并购重组需求,为其进行转型升级或产业并购留下制度空间,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不强制要求与上市公司具有协同效应。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制度设计既强调并购重组要符合创业板定位,又充分考虑存量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为其进行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留下制度空间。一方面,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减少盲目跨界并购;另一方面,立足于创业板存量公司发展需求,允许上市公司跨行业并购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资产,不强制要求并购标的与上市公司具有协同效应,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体现了创业板改革充分考虑了新老衔接,兼顾存量与增量市场,提高了制度的包容性。

截至目前,创业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九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占比超过七成。鼓励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符合创业板板块特色;同时创业板也能更好服务创新创业。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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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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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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