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开展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账户体系优化第一轮仿真测试

各市场参与者:
为验证各方技术系统对证券账户体系优化的技术准备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通”)共同搭建仿真测试环境,供所有参测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功能测试。现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测机构
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各主办券商、做市商、基金公司、资管公司。
二、测试时间
本次测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2日,周一到周五开放测试环境。
三、测试内容
1.验证全国股转系统能正确对申报进行检查、撮合成交并发布行情,能正确处理新增账户,次日交易正常;
2.验证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能正确生成当日新增的有全国股转系统标识的账户及账户使用信息;
3. 验证中国结算新三板登记结算系统能够根据成交数据进行日终处理,生成日终数据并发布;
4.验证各主办券商能够正常维护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报送全国股转系统使用信息,验证其账户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标识并报送对应的交易权限后的次日才能交易,能够正确接收委托并申报,接收全国股转系统返回的成交回报并进行实时处理,接收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行情并正确揭示,接收中国结算发布的日终数据并完成清算交收;
5. 验证各做市商、基金公司、资管公司能够正确接收委托并申报,接收全国股转系统返回的成交回报并进行实时处理,接收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行情并正确揭示,接收中国结算发布的日终数据并完成清算交收。
四、测试工作要求
1.各参测机构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1)》和本次测试方案,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和测试环境,做好详尽的测试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仿真测试工作。
2.本次测试要求各主办券商已开展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经纪系统、做市系统、自营系统、资管系统必须参加测试,要求各主办券商的经纪系统保证所有交易终端和行情终端能满足业务要求。
3.本次测试要求已开展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各基金公司必须参加测试,请各主办券商做好通知工作——提醒租用本机构交易单元的基金公司参加测试。
4.在测试过程中,请各参测机构详细记载测试现象与结果,检查其正确性。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通过电话或QQ群与全国股转公司联系。
5.测试期间,各参测机构应在每周五19:00 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本周测试报告,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均为:机构名称+证券账户体系优化第一轮仿真测试报告,收件邮箱为:techservice@neeq.com.cn,并同时抄送nxsun@chinaclear.com.cn。

发表评论

评论已关闭。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