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改革如火如荼,如果我们把时间调回到2016年,那个时候,新三板的自媒体大概有几千家,其中做的最好的就是三板富和读懂新三板。伴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低迷,自媒体或是停工,或是退出,或是转行。三年以后还能坚持下来的自媒体微乎其微,很多自媒体都在用A股收入供养新三板团队,而主流媒体的新三板报道也很少有专职记者,甚至中国网等也撤销了新三板频道改为新闻汇总列表。唯有新三板报三年以来专注新三板报道,纵然没有收入也依然坚守在新三板市场上。
新三板改革方案陆续出台,许多自媒体又开始回到新三板市场,但殊不知,新三板市场已经发生改变,自媒体的生存风险增大了。在证监会最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媒体及自媒体甚至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四十六条规定:媒体应当客观、真实地报道涉及挂牌公司的情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挂牌公司信息。违反前两款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媒体传播挂牌公司信息不真实、不客观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规定中,将媒体分为三种:媒体、机构、个人。第一种指是有新闻采编资格的媒体,机构是应该是指具有媒体属性的自媒体,个人则是指主播、个人媒体平台,涵盖了具有媒体属性的所有传播平台。
刘子沐团队先普及一下基础逻辑:新三板市场与A股市场和公募基金市场不同,这两个市场下的媒体,如果出现报道错误,那么一责任人是监管部门。这是因为A股市场不是自律监管,基金公司大都是国企央企,运营规范。而新三板市场是中小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又是一个自律监管的市场。如果报道出现误导等行为,谁报道谁就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媒体、机构、个人就需要承担报道责任。
三年以来,新三板报参与多起新三板投资者人维权事件。投资人在亏损的情况下,会寻找任何理由来挽回自己的损失。企业家、企业代言人、报道过企业的媒体、推荐企业的机构都是他们维权的对象,而维权的手法也会比较过激。自媒体在选择新三板这个赛道之前,要先考虑这个问题。
上述两条也明确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媒体、自媒体、个人发布的内容就必须客观、真实。但是媒体、自媒体、个人媒体的生存方式、商业模式就是发布各种各样的软文为主。无论是路演、报道、分析、评论、专访、如果做不到真实、客观就都归类为软文。
既然是软文,那就必然会包换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就是引发投资人维权、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据。如果是企业向媒体传递了虚假信息,造成媒体传播虚假消息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代理关系,媒体或自媒体要先行赔付投资人损失之后,可以再向企业维权,获得赔偿的补偿。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的自媒体和个人是无法实现的。
现在的自媒体行业,通过流量获得收入是主要的商业逻辑,双11的主播带货就是非常典型的按理,而新三板企业质地参差不齐,如果自媒本行业成为企业造假发行的帮凶,又通过收取广告传播费用,在舆论上误导投资者,错投了企业,按上述最新的信息披露办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三板是一个自律监管的市场,自媒体又没有主流媒体实力和能力,真的引来投资者维权,那么也就全军覆没了,那点广告费的收入根本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新三板报在此提醒想进入新三板市场的自媒体,无论选择那个赛道、只要具有媒体属性就是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因恶小而为之,理性做出自己的决策。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提醒:第六十一条规定,涉嫌利用新闻报道以及其他传播方式对挂牌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可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建议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数据有问题!
这他妈的是啥东西,胡咧咧
密码保护
美国这是着急了,应该还会有动作。
不知道这6万亿来自哪里?是不是供应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