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最新修订《回购实施细则》规则框架与特点的一般性要求与上市公司基本相同

新三板报-2021年3月26日-北京消息,刚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股份回购业务,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实施细则》的规则框架与特点究竟有哪些呢?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本次修订后,《回购实施细则》的制度框架与逻辑与修订前基本保持一致。制度框架上,细则共分六部分,分别为总则、竞价或做市回购、要约回购、定向回购、日常监管和附则。起草逻辑上,细则将股份回购分为面向全体股东的非定向回购和一定条件下面向特定股东的定向回购,其中非定向回购根据回购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或做市方式实施的回购和以要约方式实施的要约回购。

新三板作为股票公开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回购实施细则》在回购条件、实施流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一般性要求与上市公司基本相同。但是,基于新三板在交易制度、流动性等方面的特点,为兼顾公司自治与保护股东平等参与权,在回购方式和对相关主体的利益均衡方面具有不同于上市公司的特点:

一是挂牌公司在竞价和要约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做市方式开展回购;

二是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实施回购的,挂牌公司需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且禁止董监高等内部人参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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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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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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